在失智老人社会支持体系的框架和服务模式形成后,失智老人应该如何定位,享受哪些服务?这些服务如何落实需要一个切实可行的服务包。
失智老人照护服务包的研制
作者在前期,通过对文献和典型机构关键知情人访谈,对服务包要素清单进行了全面的收集和整理,本问结合专家意见、失智老人特征及社会实际情况,形成推荐的失智老人服务包,具体包括居家、社区、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照护服务包。
一、失智老人居家照护服务包
1)机构要求
涉及的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站、社区助老社、中介机构公司等;对服务场地设施无要求,服务地点在居家失智老人的家中;有意愿为失智老人提供上门服务。
2)人员要求
上门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医生护士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具备五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护理服务人员应经民政部门培训合格,获颁发的上岗证书,持证上岗;志愿者等相关人员受过专业的培训,才能上门为失智老人提供服务。
3)基本服务项目
基本的医疗服务:主要建立家庭病床,如每周上门查房、按时服药、心理疏导、健康咨询等。
基本的生活照料:包括送餐、照料喂饭、洗澡、穿衣、梳理、帮助上厕所。做家务清洁、烧饭、洗衣、整理房间、拖地洗衣、擦窗浇花等等,社区按照送小时服务的形式上门提供;
对家庭照护者进行培训指导,使其掌握照护失智老人的基本技能和注意事项,与上门服务人员共同做好失智老人的照护工作。
4)质量要求及考核
1、医护人员为家庭病床实施的各类治疗和操作,应符合常规其质量标准应与院内操作的质量标准相同治疗应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2、家庭病床的医生每天查床数不得超过8个,医院定期进行行政查房,了解医生查床的质量,听取家属的意见。
3、生活照护主要依据服务人员的工作记录、定期上门及电话随访了解家属满意度,综合评价服务质量。
二、失智老人社区照护服务包
1)基本服务内容
生活照护:主要指满足老人基本的衣、食、住、行,以及维持老人尊严的各种清洁活动;
健康维系:指维持和保障老人健康的相关活动,失智老人作为老人的特殊群体对于医疗需求明显高出普通老人,因此在接受失智老人前,必须保证机构具备提供一些基本服务的能力;
精神慰藉:主要从精神上为老人提供服务,丰富老人的精神世界;
2)机构要求
机构资质:具备民政部颁发的《同意设置老年人日间服务机构的批复》;有接受失智老人的意愿。
支持性设施:有固定的服务场所,整体环境方面整洁、安静、温馨,布局合理。主要功能用房包括休息室、餐厅、卫生间、活动康复室、厨房餐饮外包可无、茶水室、室外活动场地和室内阳光房等基本用房;无障碍设施齐全、走廊卫生间设有扶手、地板全部经过防滑处理,室内家具、各种设备应无尖角凸出部分、无可及的锐利物品。
3)人员要求
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护理服务人员。其中主要负责人和护理服务人员应经民政部门培训合格,获颁发的上岗证书,持证上岗。人员分工明确,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目前一般日托机构老人的照护按照1:15配置人员,失智老人至少达到1:10,如果是失智老人与一般老人共同居住的日间照护机构,分别按照老人及失智老人数量配置相应比例工作人员。
4)经济供养
对服务的场地,政府通过购买或提供租金的方式提供给机构,机构在执行日间照护功能时拥有场所的使用权。
对“三无”、生活困难的失智老人经评估后需要入住,采取政府买单,机构服务的方式。机构根据服务的提供情况定期到街道进行结算,具体标准按照所入住机构的收费标准,老人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
三、失智老人养老机构照护服务包
1)基本服务内容
养老机构主要提供全托服务,属集中式养老。一般为老人开展的服务都适用于失智老人,但同时还需融入一些医疗基本项目及照护失智老人的特殊项目。
2)机构要求
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和法人资格证书养老机构;愿意收治照护失智老人场地方面能够划分一块独立的区域供失智老人使用;
设有医务室,配有基本的精神类药物,有一名专职精神科医生,负责稳定期病人的服药。同时与精神卫生机构协商,定期有精神科医师坐诊;
环境方面无障碍设施齐全、走廊卫生间设有扶手、地板全部经过防滑处理,室内家具、各种设备应无尖角凸出部分、房间内无锐利物品、整个区域与外界隔断。
3)人员要求
机构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数量适宜、符合要求,经过培训的护理人员,包括专业技术职务的护士和护工;
护士应具备《护理人员执业资格证书》,且掌握了老年护理、精神病人的护理相关知识;
护工等无专业技术职务的护理人员应接受岗前培训,经省级以上主管机关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且积累丰富照护老人的经验。
4)经济供养
对政府办的养老机构,政府应给予大力支持,以期为失智老人服务树立窗口榜样;对愿意收治失智老人的民营养老机构,给与政策上的倾斜和经济上的支持。
四、失智老人医疗机构照护服务包
1)机构
包括精神卫生中心市级、区级、综合性医院老年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终关怀医院、护理院。这些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服务对象
主要是针对部分有精神症状的发作期或者躯体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内的失智老人。
3)服务项目
医生根据常见疾病诊疗规范,结合病人的病情,开出医嘱,卫生技术人员、护理人员等分工按照相应的规定执行。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执业标准,坚决杜绝医疗机构超诊疗科目执业。新项目的应用,要在组织专家考评的基础上,实行严格审批制度。
4)人员资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做好医师护士的准入对卫生技术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彻底杜绝非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超范围执业。
5)严格执行入院和出院标准
入院标准
明确诊断或磁共振报告为老年期痴呆且伴有明显的消极、自杀行为或明显的行为紊乱冲动、损物等,入住精神卫生机构。
处于躯体疾病的急性发作期的失智老人,入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综合性医疗机构。
出院标准
精神症状已控制,主要是生活护理的失智老人,离开精神卫生专科医院。
躯体疾病已康复、已控制转入慢性期或己无康复价值,主要是生活护理的失智老人,离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综合性医疗机构。
(本文摘自 复旦大学 张云)
台湾【失智症管理教练】培训课程
课程简介
世界各国多项研究都显示失智症照顾质量对失智症者生活的重要性,发展失智症照顾资源,建构多元连续性之失智症照护模式,提升失智老人照护服务质量。
期望藉由失智症种子师资训练课程,培训种子教师于各地全面提升照顾人员的专业技能,积极维护失智症者尊严与自主,强化身体、心理、社会参与的整体照顾,以享有活力、尊严之老年生活。
储备失智症管理教练训练报名资格
1.凡对于本项计划有意愿且符合参训资格者,皆欢迎报名。
2.报名数据收件后经主办单位审验相关文件齐备者,依收件先后拟招训学员40名。
3.本项培训计划将分三阶段方式进行,共计42小时培训。三阶段均通过者,由主办单位发给『失智症管理教练』完训证书;三阶段并分别安排以学科考试及教学演练验试,依阶段完成度个别开立学科研习证明或结业证明。
目的
1.增进养老机构对于失智症者的知能及生活与照顾质量的提升。
2.提供有系统与规划性的认证训练,提升对失智者需求的觉察与了解,增加照顾知能。
3.培育兼具临床实务经验与教育训练能力的失智症管理教练,建构专业支持网络,作为未来失智症照顾专业训练之人力资源。
课程大纲设计
第一阶段:失智症照护课程研习
整合失智症照护知识,增进对失智症者的了解,提升照护知能并以个人为中心提供协助。
※第一阶段:12小时课程全程参与,并通过评量者,发给研习证明,且得参与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失智症照护实务课程
多面向评估、发展与执行失智症者照护,增进对失智症者相关议题思考,提升团队支持网络与管理协调能力。
※第二阶段:18小时课程全程参与,发给研习证明,且得参与第三阶段。
第三阶段:失智症照护教学演练
以实务经验为基础的教学计划,增进理论与实务工作之结合,提升教学训练与督导能力。
※第三阶段:教学演练共 12 小时,须结合课程研习与实务研习内容,独立撰写并发表教学方案,且经由临床实务界专业人员、实习单位与机构代表组成之评量团队进行评定,通过者发给失智症管理教练证书。